关于启动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浏览次数:2378

各相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于12月中旬左右开始申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可根据个人研究兴趣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等选择研究范围和方向。国家社科基金将于年底发布《课题指南》,在此基础上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当下学术前沿进行选题,待2021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进行微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

参照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1年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2、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充分动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动员以下人员:

1)已有省部级项目在研且无国家项目的教师;

2)曾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已结项的教师;

3)获得我校青年预研究项目资助且未结项的教师;

435岁以下且无国家课题在研的青年教师应积极申报青年类项目;

5)无国家课题在研的正高级教师应积极申报重点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宣传指导阶段

12020.11.2-2020.11.9

发布预申报通知,各单位确保将预申报通知转载到本单位网站,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会议等适当途径将预申报工作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

22020.11.9-2020.11.20

各单位科研秘书协助单位领导做好本单位“申报动员指导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并将组织时间报送文科院。各单位负责统计有意愿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名单,填报《国家社科基金教师申报情况表》,并于202011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文科院邮箱,学校和院系将根据申报意向做好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学校将统一组织申报书撰写技巧辅导会。

2、申报论证阶段

12020.11.20-2020.12.10

20201210日之前,各单位自行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教师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论证指导。

22020.12.10-2021.1.10

文科院组织专家进行校级申报论证会,评审后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申报人(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3、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请参考附件,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以发布的正式申报材料为准。提交正式材料截止时间以学校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高嘉依 霍九仓

联系电话: 62232631 62233448

联系邮箱:gaojiayi@admin.ecnu.edu.cn

地址:中北校区办公楼3107、闵行校区行政楼1213


附件: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师申报情况表.xlsx

附件2: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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