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次数:10


学部、院系: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队伍建设,支持一批中青年为主、学科交叉融合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办法》《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跨学科学术创新团队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启动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跨学科学术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强化有组织科研,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交叉融合,出更多新的学科增长点,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着力创新研究方法手段,切实增强研究解决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本领,出更多标志性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思想和智力支持;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对人才成长的规律性认识,充分激发活力,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出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有力支撑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

二、资助范围

1.本期受理申报的创新团队包括重点、青年2,立项支持总数不超过10

2.创新团队重点面向全校,鼓励一流学科积极组建一流创新团队;创新团队支持优秀中青年学术首席专家和研究骨干,共同围绕重要研究方向(领域)合作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在学术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研究群体。

3.创新团队坚持学科交叉融合,主要依托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至少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优先支持学科前沿领域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引领发展的优秀创新团队。

4.创新团队以事关党和国家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为研究领域,以基础性、前沿性问题为主攻方向,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努力取得重大进展、产出重大成果、达到领先水平。

三、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主要依托的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原则上须为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在相关评价中处于前列的学校优势学科。

2.创新团队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和内外部发展环境,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自主权,有较充足的经费保障,有较好的校内外合作资源,有顺畅的合作运行机制,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3.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职称,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能有效协同团队成员做好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和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重点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创新团队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应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8人,其中重点团队中45周岁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青年团队中40周岁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5.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有不同学科成员共同参与的前期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基础。鼓励资深学者发挥学术指导作用。

6.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其他部委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创新团队须选择一个具有研究优势和研究基础的研究方向(领域)作为团队名称,并根据本申报通知要求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准备佐证材料。

2.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向所在学部(院系)提出申请,所在学部(院系)推优申报,一般每个院系推荐不多于1个,超过1个的应排序上报。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4527日前统一提交申请表WORD版和纸质版1份(首席专家和成员签字,院系盖章),以及本单位的排序表(见附件)。

3.文科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对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申请材料,取消创新团队申报资格。

4.创新团队评审坚持公开公正、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从政治方向、国家需求、建设目标、跨学科研究、团队建设、预期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同时综合考虑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核心成员的交叉研究经历、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等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5.文科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提出拟资助团队名单并进行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程序报批后正式公布。

五、支持措施

1.创新团队资助周期为三年,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两个周期。

2.创新团队资助周期内,学校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上海市及教育部社科创新团队申报时,学校优先推荐建设成效明显的团队。

3.创新团队所在学部院系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学部院系应将创新团队建设纳入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对团队成员给予相应政策倾斜。

4.依托学部院系应及时掌握创新团队工作进展,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整合校内资源,在办公用房、研究经费、招生指标、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支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六、团队管理

1.创新团队内部应建立团队管理制度;团队应建立工作简报制度,报告依托团队开展的学术活动、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研究成果简介等。

2.创新团队建设过程中,不得变更依托院系,不得擅自变更首席专家。因特殊需要改变团队名称、调整核心成员、变更研究规划等,须由团队书面申请,学院签报报文科院审批。

3.创新团队应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学风关,对涉及国家秘 密、国家安 全、社会公共利益等数据信息须按要求审查报备,对涉及保 密内容、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可通过专门渠道报送。对出现严重政 治问题或学术学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团队实行“一票否决”。

4.创新团队出现无力承担建设工作、学术不端、无实质性研究进展、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由依托院系提出终止团队建设申请,按文科院批准。

5.文科院对创新团队开展年度考核和周期评估,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创新团队进行动态调整。

6.创新团队须及时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并按要求报送文科院。文科院结合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工作简报和日常工作情况等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减少资助、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团队建设。

7.资助期满后,文科院重点从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形式创新、学科交叉融合、代表性成果等方面对创新团队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创新团队可给予新一轮支持。

8.团队应发挥引领和凝聚中青年学者的作用,积极参与筹划组织“文理跨学科系列论坛”等活动,适时主办面向全校青年教师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文科院联系

联系人:高嘉依  吴文钰

联系电话:54836253 62232631

邮箱:gaojiayi@admin.ecnu.edu.cn

地址:中北校区办公楼中楼1109室  闵行校区行政楼1209室                                        


附件: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表.doc

附件2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排序表.xlsx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5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