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25浏览次数:4

  

“十三五”规划是指导宝山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充分体现思路引领、顶层设计、专家智慧、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思路,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参与度,更好地反映社会公众期待,经宝山区政府同意,现将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中的重大课题及相关子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咨询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14925日—108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bs.gov.cn)、宝山区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bsfgw.gov.cn)下载《课题指南》、《宝山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4108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文件至baoshan135@shbs.gov.cn

5.组织评审:对于公开选聘课题,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研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1012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五、课题进度要求

1.签订任务书。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1013日前与区发展改革委签订课题任务书,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410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区发展改革委届时将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中期成果交流会。

4.课题结题。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1412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区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六、研究内容及经费

详见《课题指南》。

七、联系方式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工作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友谊路173号楼302室(邮编:201900

联系人:王飞 沈聪 杨笛

联系电话:56600879   传真:56601640

电子邮箱:baoshan135@shbs.gov.cn

 

附件:课题指南.doc  课题申请书.doc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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